第37章 三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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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眠歸失眠,盡管失眠,可以做的事情還有很多。
那些時候的我,已比從前積極很多,也的確悠閑些許。
當然,這個悠閑,只體現在精神狀態上。畢竟我白天依然上課,下午去醫院,晚上去會所,定時定點,時間的安排沒有改變。
但因為有了一個人的真心陪伴,一切都已不同。
坦白說,如今的我,想到當年仍會有一點點後怕。我也不知道,如果我到會所上班的第三天,沒有遇到楚珩,現在的我到底會是什麽樣子。
幸好,他出現了。
他遇見了我。
他也拯救了我。
他其實並沒有送過我什麽很昂貴的禮物,和他談戀愛的那些日子,我們每天吃得最多的是學校食堂,兩人一頓飯吃十五塊錢就能吃很飽。偶爾出去約會,會吃得貴一些,去外灘吃西餐,也吃洋房裏的私人餐廳,有次一頓飯吃了幾萬塊,也僅是我生日時。
他向我坦誠過,起初不知我媽媽底細時,猜測我與我媽媽是因為爸爸不在了,加之媽媽生了重病,生活才會越來越糟糕,他怕我傷心也不敢問。總之,他一向把我想得無比純真與可憐、可愛,哪怕他是在那樣的地方真正與我認識的。
我沒正式認識他之前,他當然在學校裏見過我。
他說我很耀眼,是屬於人群中第一眼絕對就能瞧見的人,而且一瞧見後,便再也移不開目光。
他是有錢人家的孩子,我從前的穿戴打扮,他自然看得出來。
所以我們之間有一絲很詭異的相似點,盡管他以為的都是錯的。我們倆戀愛的過程中,對物質上的東西沒有一點追求。他一直擁有很多,好吃的好玩的早就看遍,不在乎。我盡管是曾經擁有過很多,我也不在乎。
戀愛的時光裏,他送過我最貴的東西是刻了字的對戒,除此之外,也就是那盒手工巧克力比較貴。
他不會刻意給我買新衣服,也不會刻意帶我吃什麽好吃的,更不會刻意帶我去一些看似很高級的場所。
他與我在一起後,我的生活與從前看似沒有一點差別。
吃從前吃的飯,穿從前穿的衣服,聽從前聽的歌。
甚至又出現了一個人,像從前的司機叔叔那樣接送我上學放學,像保姆阿姨那樣照顧我、關心我,更像我也有過的保鏢那樣保護我。
他,就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改變。
想到有他在,我家的事,我媽媽的病,我面對的一切便再也不令人恐懼。
從前,失眠令人痛苦。睡不好,代表第二天的一切都會很痛苦,我會更沒精神面對它們,我會更頹廢,很折磨人。
可是有了他,哪怕是失眠,也不怕。
第二天不會再痛苦,會有他陪我去每一個地方,我知道他會在我身後的。
我對他的依賴感來得很迅速,也很兇猛。
失眠的夜裏我會做什麽?
當然是抄短信,我們那時候已經很能聊,收件箱裏全部是我們倆的短信。
當時iPhone4甚至還沒有出來,智能機並未普及,我用的是一只白色夏普的翻蓋機,內存有限,我不得不刪短信。每回刪短信都很難過,每一條都舍不得刪,哪怕那條短信僅是一個“好”字,哪怕早已抄錄到本子上,我也要盯著看很久才能狠下心來刪。
抄完短信,依然睡不著。
年輕的身體也經得住熬夜,翻來覆去睡不著,我又會爬起來打開燈寫博客。
現在的年輕人早不寫這玩意兒,當年還很流行,我在一個叫作“不老歌”的網站上寫,全部加密,誰也看不到,除了我自己。
我的雙手在鍵盤上打字,百思不得其解地寫——
可愛?
可愛有什麽用!
可愛你就親我啊!
你都不親我。
說什麽可愛!
寫完回頭看看,自己臉都紅。
倒也不是饑渴,我連兩人到底怎麽做|愛都還沒搞清楚呢,也不是很感興趣。這方面,我還沒開竅。我只是很迫切地想要碰觸我喜愛的人,這是那個年齡段沒有任何性經驗的男孩子都會有的急切吧?
本想刪掉那些字,想想反正只有我自己可以看,我又留了下來。
我甚至想,我要每天記錄,我要看他到底哪天才會親親我。
這樣一寫,就寫了半個來月。
你們還記得我在學校暈倒的那次嗎,我站在公交站臺,我自覺還好,楚珩卻能聯想到我是如何單薄,再被風刮走的樣子。
在他眼裏,我仿佛城市中唯一的蒲公英,風一吹,手一碰,便散了,飄了。
也像是塊天然的水晶,手一重,便要碎了。
他怕嚇到我,不敢那樣快地就親我,他興許想給我過程去適應。
那半個來月,每天在博客上寫日記都很生氣。
也只敢自己氣一氣,這樣的事,好意思當面跟別人家說嗎?我能跟他說,我不要這些過程嗎?
當然不能了!
在後來的歲月裏,有次我難過得快死了,也的確快死了。我突然想到不老歌,我也早就不寫博客,什麽博客大巴等出名的博客網站早關閉了。誰還寫博客?文字早已全部碎片化。我半夜從病床上爬起來,找到自己許久不開機的筆記本,從瀏覽器的收藏夾裏找到那個網址。
不老歌竟然還在,始終沒關閉。
賬號名和密碼太好記,全部與楚珩有關,我一輩子都不會忘的。
我立即登錄進去,文字依然。
在所有人都遺忘它的歲月裏,那些文字始終安安靜靜地坐落在那裏,似乎篤定,終有一天,會有人回來看看它們。
它們不會走。
我回來了,我也看了。
我記得每一個我們的第一次,我看到我盼“親吻”的半個多月的那些記錄,眼淚啊,頓時控制不住,瞬時布滿我的整張臉。
寂靜的病房裏,我穿著單薄的睡衣,坐在冰涼的地板上,背靠墻,抱著我的電腦哭。
抱著我的愛情哭。
文字能等到我,我卻等不到他了。
文字不會走,我卻早已走遠。
有時候我覺得人生本來就是一個巨大的bug,它有限,它讓你有記憶,有情感變化,卻又不給你完整的這一切,更不可能給你一個操控這一切的權利。所以我們不知道自己第一次哭是什麽模樣,第一次翻身,第一次叫“媽媽”,第一次走路,等等,全部不記得。
因為記不住,因為有遺憾,因為缺失。當我長大到足夠記住時,我會拼命地去記,用盡一切方法地去記錄每一個值得紀念的時刻。
也是痛苦瀕臨死亡的那一天,我更覺人生殘忍。
它不僅有限,期限在哪裏,它甚至從未給過你提示。
而我曾經努力想要記下的東西,又要更用力地去忘記它。
臨到頭才發現,何時忘記過?
早已鐫刻進生命當中。
我甚至厭惡過我自己,厭惡過叫作“安思風”的這個生命體。
其實,我不配得到楚珩的愛。
每天看似平靜,實際翹首以盼地等著和楚珩親親的日子裏,我們吵過一次架。
或者說又是我單方面發脾氣,畢竟以前這種事兒也有過,但那會兒他都沒親我額頭,也沒說我“可愛”,更沒抱過我,我想那時還不叫談戀愛。
現在談戀愛了,這也得換一個高級的詞。
那次吵架延續的時間還挺長,緣由其實很簡單。
他說我的手機有些光禿禿的,我喜歡極簡,偏愛冷色調,不大愛在手機上掛東西。
我埋頭在寫英語題,也沒大理他,繼續做閱讀理解。
沒一會兒,我聽到一些窸窸窣窣的聲音,我回頭看,他無辜看我。
他很少作這樣的表情,我被可愛到了,自然而然地就很想親他!可是他都沒親過我呢,我不會主動親他的!
這樣一想,我又有些生氣,回身繼續做題,沒再管身後偶爾的窸窸窣窣聲。
那聲音也未響太久,我很快沈浸到英語題中,做好後,給他檢查。檢查完畢,本要回家了,他說要去下洗手間。
喝了水,要上廁所無可厚非麽。
我點頭,他去了,我收拾書包,將書本都塞進去。收拾完,發現我的手機不見了,我找了找,沒瞧見,也許是掉在車上了?
有楚珩在,手機沒了,我也不是很在意。
找手機時,我看到了他的包。
他把書包也帶上來了,他有論文要寫,書包裏是他的筆記本。
他的包是LOEWE的一款背包,灰色藍色與米白色相拼,很好看的一個包,也很適合他這樣年紀的男生背。我不太在意這些,往常並未特地看,這會兒我卻盯上了。
他的書包上竟然掛了個鑰匙扣,鑰匙扣上是個小小的毛絨玩具。
我湊過去,將它翻過來,竟然是奇奇呀!
不是肯德基裏面的那只叫作奇奇的雞,是迪斯尼裏面的花栗鼠奇奇,英文名叫Chip,他還有個弟弟叫作蒂蒂(Dale)。
他的包上竟然掛了個奇奇!
我之所以這樣興奮,是因為我超級喜歡奇奇和蒂蒂,他們是迪斯尼所有人物裏我最喜歡的兩只。我和他說過,他前天還把動畫片拖到電腦裏,和我一起在這裏看了一段。
他這樣的人居然也在包上掛小玩偶!而且那樣的包,掛上奇奇,真有點不倫不類,還有種很詭異的可愛。
奇奇從不獨自出現,蒂蒂呢?
我立刻想到他說我手機光禿禿的話,再想到窸窸窣窣的聲音,立即就去他書包裏找了。果然,我看到了我的手機,我的手機上掛著蒂蒂。
奇奇和蒂蒂只是兄弟,但是他特地買了我喜歡的奇奇和蒂蒂,蒂蒂掛到我的手機上,再陪我在包上幼稚地掛奇奇。
在我眼中,這就是情侶專屬!
他總不親我,我已經有些擔憂,開始胡思亂想。
他突然掛上這個,我頓時又興奮起來。
我抓住手機,跑去洗手間找他,我想親他!
不要臉也要親!
作者有話要說:
本想寫到親親的,看看快12點了,下章再寫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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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時候的我,已比從前積極很多,也的確悠閑些許。
當然,這個悠閑,只體現在精神狀態上。畢竟我白天依然上課,下午去醫院,晚上去會所,定時定點,時間的安排沒有改變。
但因為有了一個人的真心陪伴,一切都已不同。
坦白說,如今的我,想到當年仍會有一點點後怕。我也不知道,如果我到會所上班的第三天,沒有遇到楚珩,現在的我到底會是什麽樣子。
幸好,他出現了。
他遇見了我。
他也拯救了我。
他其實並沒有送過我什麽很昂貴的禮物,和他談戀愛的那些日子,我們每天吃得最多的是學校食堂,兩人一頓飯吃十五塊錢就能吃很飽。偶爾出去約會,會吃得貴一些,去外灘吃西餐,也吃洋房裏的私人餐廳,有次一頓飯吃了幾萬塊,也僅是我生日時。
他向我坦誠過,起初不知我媽媽底細時,猜測我與我媽媽是因為爸爸不在了,加之媽媽生了重病,生活才會越來越糟糕,他怕我傷心也不敢問。總之,他一向把我想得無比純真與可憐、可愛,哪怕他是在那樣的地方真正與我認識的。
我沒正式認識他之前,他當然在學校裏見過我。
他說我很耀眼,是屬於人群中第一眼絕對就能瞧見的人,而且一瞧見後,便再也移不開目光。
他是有錢人家的孩子,我從前的穿戴打扮,他自然看得出來。
所以我們之間有一絲很詭異的相似點,盡管他以為的都是錯的。我們倆戀愛的過程中,對物質上的東西沒有一點追求。他一直擁有很多,好吃的好玩的早就看遍,不在乎。我盡管是曾經擁有過很多,我也不在乎。
戀愛的時光裏,他送過我最貴的東西是刻了字的對戒,除此之外,也就是那盒手工巧克力比較貴。
他不會刻意給我買新衣服,也不會刻意帶我吃什麽好吃的,更不會刻意帶我去一些看似很高級的場所。
他與我在一起後,我的生活與從前看似沒有一點差別。
吃從前吃的飯,穿從前穿的衣服,聽從前聽的歌。
甚至又出現了一個人,像從前的司機叔叔那樣接送我上學放學,像保姆阿姨那樣照顧我、關心我,更像我也有過的保鏢那樣保護我。
他,就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改變。
想到有他在,我家的事,我媽媽的病,我面對的一切便再也不令人恐懼。
從前,失眠令人痛苦。睡不好,代表第二天的一切都會很痛苦,我會更沒精神面對它們,我會更頹廢,很折磨人。
可是有了他,哪怕是失眠,也不怕。
第二天不會再痛苦,會有他陪我去每一個地方,我知道他會在我身後的。
我對他的依賴感來得很迅速,也很兇猛。
失眠的夜裏我會做什麽?
當然是抄短信,我們那時候已經很能聊,收件箱裏全部是我們倆的短信。
當時iPhone4甚至還沒有出來,智能機並未普及,我用的是一只白色夏普的翻蓋機,內存有限,我不得不刪短信。每回刪短信都很難過,每一條都舍不得刪,哪怕那條短信僅是一個“好”字,哪怕早已抄錄到本子上,我也要盯著看很久才能狠下心來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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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也不是饑渴,我連兩人到底怎麽做|愛都還沒搞清楚呢,也不是很感興趣。這方面,我還沒開竅。我只是很迫切地想要碰觸我喜愛的人,這是那個年齡段沒有任何性經驗的男孩子都會有的急切吧?
本想刪掉那些字,想想反正只有我自己可以看,我又留了下來。
我甚至想,我要每天記錄,我要看他到底哪天才會親親我。
這樣一寫,就寫了半個來月。
你們還記得我在學校暈倒的那次嗎,我站在公交站臺,我自覺還好,楚珩卻能聯想到我是如何單薄,再被風刮走的樣子。
在他眼裏,我仿佛城市中唯一的蒲公英,風一吹,手一碰,便散了,飄了。
也像是塊天然的水晶,手一重,便要碎了。
他怕嚇到我,不敢那樣快地就親我,他興許想給我過程去適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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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只敢自己氣一氣,這樣的事,好意思當面跟別人家說嗎?我能跟他說,我不要這些過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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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回來了,我也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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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能等到我,我卻等不到他了。
文字不會走,我卻早已走遠。
有時候我覺得人生本來就是一個巨大的bug,它有限,它讓你有記憶,有情感變化,卻又不給你完整的這一切,更不可能給你一個操控這一切的權利。所以我們不知道自己第一次哭是什麽模樣,第一次翻身,第一次叫“媽媽”,第一次走路,等等,全部不記得。
因為記不住,因為有遺憾,因為缺失。當我長大到足夠記住時,我會拼命地去記,用盡一切方法地去記錄每一個值得紀念的時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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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不僅有限,期限在哪裏,它甚至從未給過你提示。
而我曾經努力想要記下的東西,又要更用力地去忘記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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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已鐫刻進生命當中。
我甚至厭惡過我自己,厭惡過叫作“安思風”的這個生命體。
其實,我不配得到楚珩的愛。
每天看似平靜,實際翹首以盼地等著和楚珩親親的日子裏,我們吵過一次架。
或者說又是我單方面發脾氣,畢竟以前這種事兒也有過,但那會兒他都沒親我額頭,也沒說我“可愛”,更沒抱過我,我想那時還不叫談戀愛。
現在談戀愛了,這也得換一個高級的詞。
那次吵架延續的時間還挺長,緣由其實很簡單。
他說我的手機有些光禿禿的,我喜歡極簡,偏愛冷色調,不大愛在手機上掛東西。
我埋頭在寫英語題,也沒大理他,繼續做閱讀理解。
沒一會兒,我聽到一些窸窸窣窣的聲音,我回頭看,他無辜看我。
他很少作這樣的表情,我被可愛到了,自然而然地就很想親他!可是他都沒親過我呢,我不會主動親他的!
這樣一想,我又有些生氣,回身繼續做題,沒再管身後偶爾的窸窸窣窣聲。
那聲音也未響太久,我很快沈浸到英語題中,做好後,給他檢查。檢查完畢,本要回家了,他說要去下洗手間。
喝了水,要上廁所無可厚非麽。
我點頭,他去了,我收拾書包,將書本都塞進去。收拾完,發現我的手機不見了,我找了找,沒瞧見,也許是掉在車上了?
有楚珩在,手機沒了,我也不是很在意。
找手機時,我看到了他的包。
他把書包也帶上來了,他有論文要寫,書包裏是他的筆記本。
他的包是LOEWE的一款背包,灰色藍色與米白色相拼,很好看的一個包,也很適合他這樣年紀的男生背。我不太在意這些,往常並未特地看,這會兒我卻盯上了。
他的書包上竟然掛了個鑰匙扣,鑰匙扣上是個小小的毛絨玩具。
我湊過去,將它翻過來,竟然是奇奇呀!
不是肯德基裏面的那只叫作奇奇的雞,是迪斯尼裏面的花栗鼠奇奇,英文名叫Chip,他還有個弟弟叫作蒂蒂(Dale)。
他的包上竟然掛了個奇奇!
我之所以這樣興奮,是因為我超級喜歡奇奇和蒂蒂,他們是迪斯尼所有人物裏我最喜歡的兩只。我和他說過,他前天還把動畫片拖到電腦裏,和我一起在這裏看了一段。
他這樣的人居然也在包上掛小玩偶!而且那樣的包,掛上奇奇,真有點不倫不類,還有種很詭異的可愛。
奇奇從不獨自出現,蒂蒂呢?
我立刻想到他說我手機光禿禿的話,再想到窸窸窣窣的聲音,立即就去他書包裏找了。果然,我看到了我的手機,我的手機上掛著蒂蒂。
奇奇和蒂蒂只是兄弟,但是他特地買了我喜歡的奇奇和蒂蒂,蒂蒂掛到我的手機上,再陪我在包上幼稚地掛奇奇。
在我眼中,這就是情侶專屬!
他總不親我,我已經有些擔憂,開始胡思亂想。
他突然掛上這個,我頓時又興奮起來。
我抓住手機,跑去洗手間找他,我想親他!
不要臉也要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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